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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教学奖评选的补充说明

2019年03月04日 14:34  点击:[]

 

各有关单位及参赛教师:

2019年教学奖评选过程中,专家组在审核教学资料时发现部分参赛教师不是试卷命题人,因此在进行试卷命题评价时无法正常评分。针对今年参评人员的情况,经专家组研究决定对试卷命题部分的评分情况做出如下说明:

1、为鼓励广大教师积极参与试卷命题,2019年参加教学奖比赛的教师提供的试卷,“2.1试卷命题”一项指标由所有命题教师参评,并依据评分标准进行评分。

2、不是试卷命题人的参赛教师不参评该项内容,得分为零分。

3、原条款中“此项得0分即取消资格”的规定今年暂不实施。

4、所提交试卷不是命题人的参赛教师,须提供个人其他学期命题试卷的AB卷及相应的教学大纲。

5命题教师必须是提交教务处的试卷中最终签字的教师,参与命题教师不计算在内。

 

上一条:关于召开“2019 年 MOOC 师资培训班与研讨会”的通知(第一期) 下一条:关于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期初教学检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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