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我校2020年教学业绩申报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
1.凡我校在编教职工2020年度获得的教学业绩,包括专业建设、课程建设、研究生教学案例库建设、教学名师、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教学比赛、指导学生获奖、教学成果奖、教改项目、优秀学位论文指导教师、教研论文、教材、教学案例等(具体见附件)。
2.有独立编制的校属科研机构的人员、其他科研机构和管理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的单位归属,已按学校科研系统中的人员归属单位作了变更,无需本人操作。未进行学术单位归属变更人员,可参考科研系统的学术归属变更要求进行操作。
二、统计操作
1.教职工可登录“山东财经大学服务门户”,进行统一身份认证后,点击右侧“业务直通车”中的“教学业绩”图标,可进行个人教学业绩的查看和录入,校外用户登录时需通过VPN进行访问。
2.本系统已经完成部分教学业绩的录入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1)由教务处组织立项评选的教学成果奖(政教[2020]9号)、教改项目(政教[2020]10号、政教[2020]18号、政教[2020]19号)以及山东省2020年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鲁教高函[2020]20号)的信息已经录入完毕,须教师本人登录系统查看、提交即可。
(2)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由研究生院组织立项的教改项目、研究生案例库建设、教学成果奖等业绩内容均完成项目负责人的录入,须由负责人登录系统完善项目组成员信息。
(3)指导学生获奖、教学名师、教学比赛、优秀学位论文指导教师、研究生教学案例等业绩内容须由教师本人登录系统进行核对或填报。
(4)教师自行填报的教学业绩,须提交证明材料原件到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认定。
3.本年度已录入科研系统的论文不必再统计,没录入的教研论文按照系统提示进行录入。被知网收录的论文不需报原件;未被知网收录的可以报送纸质原件,也可拍照片报送,照片包括期刊封面、目录、文章全文,通过系统的附件功能上传。被检索的论文,可以报送检索证明纸质原件,也可将检索证明原件全文拍照,通过系统的附件功能上传。EI检索证明中,必须注明document type,否则一律按照会议论文对待。
三、工作流程
教师录入-学院审核-职能部门审核-学校认定。
四、其他规定
1.各项教学业绩认定均以上级主管部门、学校的正式发文为准,没有正式文件的本年度不予以认定。
2.为保证教学业绩评价的公正性,经学校研究决定,自《山东财经大学教学业绩认定量化管理及奖励办法》(政教[2018]11号)实施以来学校予以认定的教学业绩均严格按照文件规定执行,团队合作取得的教学业绩自行分配的分值不予认定;团队成员及位次由团队负责人确定,原则上一经确定不再更改,如需更改应提供书面说明,并附涉及信息变更人员的签字认可后上报学校,由学校统一进行变更。
3.本次统计暂不上报奖金分配办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4.由于本次统计首次使用教学业绩系统,系统还处于试运行阶段,存在不完善的地方,请各位老师给予理解。
五、时间要求
本次申报统计工作时间为2021年1月5日—11日。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教务处: 刘老师 88525869 (内线65869)
梁老师 81791950 (内线61950)
研究生院:刘老师 88596125(内线66125)
校团委:李老师 88525306(内线65306)
教师教学发展与评估中心:陆老师 81793563(内线63563)
教务处、研究生院、校团委
教师教学发展与评估中心
2021年1月5日
附件 关于教学业绩认定的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