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位同学:
为加强师生沟通,深化教与学良性互动,促进教师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水平,强化教学质量监控效能,学校决定组织全体在校本科生对本学期教师课堂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进行网上评价,现将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本学期为全日制本科学生授课的所有教师(含外聘教师、外籍教师及行政兼职人员)。
二、评价时间
2023年6月16日至2023年9月15日。
三、评价要求
1.秉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态度进行评价。
2.学生本人独立完成评价任务,不得请他人代评。
3.给任课教师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应尽量具体,以利于教师进一步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能力和教学水平。
4.对本人本学期修读课程的所有任课教师全部评价完毕后,方能进入成绩查询系统。请同学们按时评价,以免影响成绩查询。
5.任何单位和教师不得有影响学生公平、客观评价的倾向性提示。
6.请各学院认真做好教师课堂教学质量网上评价的动员、宣传和组织工作,确保通知到每位学生。
四、评价方法和流程
课堂评价在“强智”教务管理系统进行,请同学们认真阅读以下操作流程:
1.用浏览器打开网站:http://jw.sdufe.edu.cn/ ,用个人学号和密码登录教务系统。
2.登录教务管理系统后,点击左侧“主菜单”下“教学评价”-“学生评价”,点击“进入评价”,会显示出本学期需评价的教师及课程名称;点击右侧“评价”按钮,弹出该课程的评价指标,逐一勾选“评价指标”后面相应的“评价选项”;评分完成后,在“其他评价与建议”留言栏中可以填写给任课教师的建议和意见;点击“提交”。
注意事项:
1.每门课程评价完成后,都需要单独点击“提交”(而非全部课程评价完成后再“提交”)。
2.如果某门课程在评价过程中需要修改,要先点击“保存”,待修改完成后再点击“提交”。
3.任课教师只能看到学生的留言内容和最终评分结果,无法看到学生的个人信息,评价结果不会对学生本学期期末考试成绩评定产生任何影响。
4.网上评教工作截止后,将关闭教务管理系统“学生评价”功能,届时学生将无法再登录评教系统。
五、评价结果
任课教师可于下学期学生评教结束后,10月初登录教务管理系统,查看评价结果和学生留言。
如有其它疑问和不明事宜,请与教师教学发展与评估中心联系。
联系人:徐老师,联系电话:81280833。
教师教学发展与评估中心
2023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