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全面了解本科和研究生的教学运行、教学管理、教学质量等情况,及时发现并切实解决教学过程中存在的实际问题,进一步规范教学秩序、加强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做好新一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的整改工作,根据工作安排,现组织开展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检查时间
教学单位自查:第11-12周(11月4日—11月17日);
学校组织检查:第13周(11月18日—11月24日)。
二、检查内容
1.学院教学工作计划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2.人才培养方案执行和教师教学基本规范执行情况,包括课程大纲和教学日历编制、在线课程建设、调代课手续是否完备等。
3.实习基地建设、实习与社会实践活动等实践教学情况。
4.师德师风及教师思政工作开展情况,教师培训发展情况。
5.教学质量监控工作情况,包括教学单位负责人、教研室主任、教师、相关教学管理人员听课,教学检查、学院督导、召开师生座谈会等情况。
6.试卷管理,抽查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课程考核的命题质量、试卷评阅、试卷归档和保管等情况。
7.毕业论文(设计)情况,抽查2024届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的开题、中期检查、评阅、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答辩组织等情况。
8.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情况,教研活动开展情况。
9.本科课程过程性考核情况。
三、检查方式
本次检查采取教学单位自查与学校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各教学单位自查。各单位围绕本部门学年学期工作重点,结合单位实际,由教学院长、教学督导组、教研室主任等相关人员成立学院检查组,拟定检查方案,共同开展学院期中教学检查自查,以检查促建设,以检查促改进,以检查促提升,确保期中教学检查落到实处。
2.学校抽查。学校教学督导、教务处、研究生院、教师教学发展与评估中心等组成联合检查组,通过听汇报、看材料、座谈、实地考察、听课等多种形式,检查各教学单位在本科、研究生教学各环节的运行情况,对教学单位的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督促指导。
四、检查要求及材料报送
1.检查要求
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期中教学检查,认真做好自查工作,梳理并归纳总结日常教学和教学管理中的成功经验,查找存在的问题,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深入分析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完善教学质量长效机制。
2.材料整理
各教学单位自查完毕后,请按本科生和研究生分别填(写)如下材料(见附件):
序号 |
材料名称 |
1 |
山东财经大学期中教学检查表 |
2-1 |
山东财经大学试卷检查评价表(本科生) |
2-2 |
山东财经大学试卷检查评价表(研究生) |
3-1 |
山东财经大学毕业论文(设计)检查评价表(本科生) |
3-2 |
山东财经大学毕业论文检查评价表(研究生) |
4 |
山东财经大学教学单位听课汇总表 |
5 |
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总结(本科生/研究生) |
3.材料报送
期中教学检查材料经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于12月6日前报教师教学发展与评估中心(地点:燕山校区办公楼513室,联系人:徐老师,联系电话:81280833),电子版发至sdufejxjc@163.com邮箱。
附件:自查需要的材料
教务处、研究生院 、教师教学发展与评估中心
202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