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党委:
为进一步夯实师德师风建设主体责任,加强协调联动,凝聚工作合力,请根据《山东财经大学师德师风建设委员会章程》(党师〔2020〕1号)和人员变动情况,结合单位实际,调整成立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并将成员名单报党委教师工作部备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小组人员构成
人数为单数,一般为5-9人。工作小组设组长1-2名,由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中专任教师不少于2名。其他成员由班子成员担任。
二、工作小组具体职责
(一)学习贯彻落实中央、上级及学校有关精神,推进本单位师德建设工作;
(二)制定本单位师德师风建设工作计划,做好师德师风建设年度工作总结;
(三)做好本单位师德师风教育宣传工作,完善表彰荣誉体系,选树师德典范,做好师德激励工作,营造尊师重教良好氛围;
(四)严把教师入口关,认真开展师德师风考核工作,严格执行师德“一票否决”;
(五)调查、配合调查师德师风失范行为,配合学校开展相关责任追究工作。
三、相关要求
1.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教师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标准(试行)》要求,各单位需明确1名班子成员分管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和师德师风建设,方便及时沟通、落实工作。
2.请于2025年3月26日(周三)前将本单位《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小组信息备案表》(模版见附件),纸质版签字、盖章后报送党委教师工作部(燕山校区办公楼511室),电子版发送至jssz511@sdufe.edu.cn邮箱。
联系人:陆老师,电话:81793563。
附件: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小组信息备案表(模板)
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5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