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委:
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激励全校教师立足岗位,创先争优,凝心聚力推动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学校决定评选第二届“山东财经大学十佳教师”,并在教师节庆祝大会隆重表彰。现就做好评选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五年及以上的在岗专任教师;应注重推选教学、科研业绩突出的一线中青年教师。学校领导、中层单位主要负责人原则上不参加本次评选。
(二)近五年曾获省部级及以上教学名师、“最美教师”和教书育人楷模等荣誉称号,如无新的突出贡献,一般不再参加本次评选。
二、评选名额
全校评选“山东财经大学十佳教师”10人。各党委在广泛征求师生意见基础上,可择优推荐1-2名候选人参评。
三、评选条件
(一)政治素质方面。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维护学校形象、声誉和发展大局。
(二)师德修养方面。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进取精神,敬业爱生,严谨治学,品德高尚,为人师表,深受学生尊敬。
(三)教育教学方面。热爱教学工作,高质量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尊重学生发展,遵循教育规律,积极推进教学创新和课程改革,在人才培养、教书育人等方面成绩显著。
(四)科学研究方面。潜心学术研究,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产出较高层次的科研成果,服务社会产生明显社会效益、经济效益。
四、评选程序
(一)推荐申报。各党委在广泛征求师生意见基础上,研究确定推荐人选,严格审核候选人申报材料,对候选人推荐表中所填内容真实性负责。
(二)部门初审。学校组织相关部门,依据评选条件开展推荐候选人的初审工作,重点审查候选人的思想政治、师德师风、科研诚信、教学质量及标志性工作成果等情况。
(三)学校评定。学校成立评审组,按照“严格标准、客观公正、优中选优、分类评比、多元评价”的原则进行评选,确定初选名单。
(四)研究确定。初选结果报学校党委会审议,确定山东财经大学十佳教师,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
(五)表彰奖励。对获评的山东财经大学十佳教师,学校授予称号、颁发证书,在教师节庆祝大会予以表彰,并给予3000元/人奖励。
五、有关要求
(一)各党委务必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做好推荐评选工作。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师生意见,坚持优中选优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把政治素质好、思想品德高、工作业绩突出、师生公认的优秀人选推选出来。
(二)要以本次评选活动为契机,认真选树在学校事业发展中爱岗敬业、务实创新、勤奋耕耘、无私奉献的先进典型,大力营造积极向上、追求进步、主动作为、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激励全校师生员工勇于开拓、奋发有为、创先争优,为学校高质量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六、材料报送
(一)参加十佳教师的推荐人选填写《山东财经大学十佳教师候选人推荐表》(附件1)。
(二)各党委填写《山东财经大学十佳教师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2)。
(三)各党委请于6月17日17:00前将以上材料(各一份)报送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师发展中心)(燕山校区办公楼511室),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王老师
电 话:联系电话:88596271(66271)
邮 箱:pingjiangpingyou@sina.com
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师发展中心)
2025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