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全面了解和掌握我校开学以来的教学运行情况,及时发现并切实解决教学过程中存在的实际问题,进一步规范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根据工作安排,学校将进行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检查时间
第10至第11教学周(11月5日至11月16日)。
二、检查方法
1.各教学单位拟定检查方案组织自查
各单位组织全体教师深入学习全国教育大会习总书记重要讲话、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等精神和近期学校出台的《山东财经大学关于构建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实施办法》、《山东财经大学教师教学工作规范》、《山东财经大学教学奖评选办法》、《山东财经大学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山东财经大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5个文件,促进教师加强教学规范、潜心教书育人。
各单位结合本部门学年学期工作重点,开展学院期中教学检查自查,周密安排、精心组织,以检查促建设,确保检查实效。学院自查过程中,填写山东财经大学期中教学检查表(附件1)、山东财经大学试卷检查评价表(附件2)、山东财经大学毕业论文(设计)检查评价表(附件3)、山东财经大学期中教学检查情况汇总表(附件4)、山东财经大学教学单位听课汇总表(附件5)和山东财经大学教学单位听课记录表(附件6),并存入学院教学管理档案。
2. 学校组织联合检查组进行抽查
检查组通过听汇报、看材料、座谈、实地考察、听课等多种形式,对各教学单位的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督促指导。检查组填写附件1、2、3,报教师教学发展与评估中心。
三、检查内容
1.教学运行、教学计划的执行情况,包括理论课、实验课、实践环节等。
2.教师教学基本规范执行情况,包括课程大纲和教学日历编制、按时上下课、课堂教学、辅导答疑、作业批改、教研活动开展以及教师调(替)、停、补课等。
3.2018届毕业生毕业论文和上学期期末考试试卷(包括补(缓)考试卷)的批阅、分析、归档和保管情况。
4.各教学单位负责人、教研室主任、教师、相关教学管理人员听评课及教学观摩情况。
5.教师、学生座谈会召开情况。
各单位也可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和专业特点,自行组织开展相关特色活动,听取师生对学校、学院(部)教学工作的意见,丰富检查内容,提高检查效果。
四、检查结果汇总要求
1.各教学单位要认真梳理并总结本学期开学以来教学和教学管理中的成功经验,查找存在的问题,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深入分析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抓好落实,完善教学质量长效机制。
2.检查过程中的各项检查记录、座谈会材料、听课记录等原始材料,要按教学档案管理要求认真归档、保存。
3.本次检查的总结(总结中应含检查的实施方案、检查结果和整改措施、步骤、完成时限等方面)、附件4和附件5经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11月30日前报教师教学发展与评估中心(地点:燕山校区办公楼513室,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88596271),电子版发至邮箱:pgzx@sdufe.edu.cn。
教师教学发展与评估中心、教务处、研究生院
2018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