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教学部):
根据教育厅通知初步安排,新一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专家组将于2023年11月20日—12月10日对我校进行线上评估。为进一步推进评建工作,学校现组织督查组对各院(部)的自评自建工作开展督导检查工作,并同步开展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检查时间
10月25日(周三)至10月26日(周四),具体安排见附表。
二、检查内容
1.自评自建情况;
2.试卷(2021-2022学年、2022-2023学年);
3.毕业论文(设计)(2022届、2023届毕业生)。
4.其他教学档案:近三年(2020-2021学年、2021-2022学年、2022-2023学年)。
检查标准请参阅评估03号通知《关于学院(部)<自评报告>撰写和试卷、毕业论文(设计)等教学档案自查的通知》。
三、检查程序
1.各院(部)汇报学院自评自建情况。汇报内容主要包括自评自建工作情况和各一级指标建设情况。
2.检查组查阅学院材料
(1)审读各学院(部)《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自评报告》;
(2)调阅试卷;
(3)调阅毕业论文(设计);
(4)查阅学院教学档案(档案盒纸质材料或电子材料),与学院工作人员沟通交流等。
3.检查组反馈检查情况。
附表:学院自评自建工作专项检查分组安排表
教师教学发展与评估中心、教务处
2023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