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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师德师风警示教育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03浏览次数:[]

各学院(部):

为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发挥师德失范问题典型案例警示作用,根据省教育厅要求,集中开展一次师德师风警示教育活动,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开展警示教育

各学院(部)要结合“树师德、正师风”专项整治活动,组织教师以教育部网站公开曝光的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典型案例、党委教师工作部印发的《山东财经大学师德师风学习手册》为教材,引导教师以案为鉴、以案明纪。要求每一位教师认真对照《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进行自查自纠,认真学习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教师〔2018〕17号),进行自警自省。

二、排查风险隐患

各学院(部)在加强师德师风警示教育的同时,要对本单位师德师风建设工作进行系统梳理,对易发生师德失范问题的风险点进行重点排查。要系统分析总结师德师风建设工作,补齐短板,排除隐患,不断完善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机制;对排查发现的师德失范问题,要采取“零容忍”的坚决态度,及时报告,严肃处理。

三、压实工作责任

各学院(部)要严格落实师德建设主体责任,认真履行师德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建立完善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机制;要教育引导广大教师把教书育人和自我修养结合起来,坚持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要提升突发舆情应对处置能力,对突发舆情,要做到快速反应、及时发声、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及时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各学院(部)要将警示教育活动同党史学习教育结合起来,引导广大教师增强遵守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准则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初心,不断涵养高尚师德,凝聚积极向上的正能量,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四有”好老师。

请各学院(部)将师德师风警示教育活动开展情况于12月12日前,通过邮箱报送党委教师工作部。

联系人:苏丽娜、陆兴宁, 联系电话:88198802、81793563

邮箱:jssz511@sdufe.edu.cn。

 

 

        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1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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