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山东财经大学教学督导工作条例》,首届院(部)教学督导组任期已满,学校决定启动换届工作。现将第二届院(部)教学督导换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人数
各学院(部)教学督导组人员名额见附件1。
二、选聘条件
根据规定,教学督导员实行聘任制,每届聘期四年,连续聘任一般不超过两届,正式聘任后,每人每月发放500元津贴。校级教学督导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督导工作办公室成员(提名名单见附件2),原则上不兼任院(部)教学督导组成员。
(一)熟悉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师德高尚,注重教育思想观念更新。
(二)教学水平高,教学及教学管理经验丰富,关注学校发展,愿意为教学督导工作贡献力量。
(三)坚持原则、认真公正,具有较强的综合能力。
(四)具有高级职称且有10年以上高校教龄,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70周岁。
三、工作安排
各学院(部)依据《山东财经大学教学督导工作条例》,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经学院党政联席会推荐,形成教学督导组组长和成员的拟任名单,教师工作部将拟任名单提交教学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发文聘任。
请各学院(部)于10月13日(周四)17:00前将本单位推荐教学督导组成员拟任名单(见附件3)报党委教师工作部,纸质版由学院院长签字报送至燕山校区办公楼513,电子版通过校园网OA“工作信息”发送给徐春霞,联系电话:81280833。
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师教学发展与评估中心
2022年10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