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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参评2023年度 “齐鲁最美教师”和教书育人楷模的通知

2023年04月14日 09:14  点击:[]

各学院(部):

根据中共山东省委宣传部、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齐鲁最美教师”和山东省教书育人楷模选树活动的通知》(鲁教师函〔2023〕20号,附件1)要求,现将我校推荐参评2023年度“齐鲁最美教师”和山东省教书育人楷模人选暨选树2023年度校级“最美教师”和教书育人楷模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校在职在岗教师,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从事教学工作5年及以上。已获得过往届 “齐鲁最美教师”和山东省教育书育人楷模称号的教师不再参加评选。获得过往届校级“最美教师”和教育书育人楷模称号的教师可以参加评选与推荐,但不再重复授予同等次称号。

二、推荐人选条件

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模范承担传播知识、传播思想、传播真理的历史使命和塑造灵魂、塑造生命、塑造新人的时代重任,在教书育人方面事迹感人、贡献突出,享有较高社会声望,师生群众公认。评选“齐鲁最美教师”,着重突出感人事迹和至善大爱的精神之美;评选山东省教书育人楷模,着重突出教书育人显著成绩和突出贡献。

1.理想信念坚定。忠诚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自觉把党的教育方针贯彻到教学管理工作全过程,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引导学生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争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积极传播者,帮助学生筑梦、追梦、圆梦。

2.道德情操高尚。为人师表,具备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注重以德施教、以德立身,人格品质高尚,带头弘扬社会主义道德和中华传统美德,践行新时代美德健康生活方式,自觉坚守精神家园;执着于教书育人,有热爱教育的定力、淡泊名利的坚守;以自己的模范行为影响和带动学生,积极引导和帮助学生把握好人生方向,扣好人生的第一粒扣子。

3.教学能力突出。既有胜任教学的专业知识,又有广博的通用知识和宽阔的胸怀视野;教学能力过硬,态度勤勉、方法科学,教学效果和人才培养成绩显著;具备学习、处事、生活、育人的智慧,能够在各个方面给学生以帮助和指导。

4.育人成效显著。爱岗敬业,善待学生,善于在教书育人和教学管理中用爱培育爱、激发爱、传播爱,把温暖和情感倾注到每一个学生身上;尊重学生,用欣赏增强学生的信心,用信任树立学生的自尊,让每一个学生健康成长,让每一个学生享受成功的喜悦,深受学生尊敬和爱戴。

三、评选程序和推荐名额

4月26日前,各学院组织本单位教师申报。教师填写《“齐鲁最美教师”和山东省教书育人楷模推荐表》(附件2),个人事迹要真实、丰富,能全面展现参选人的先进事迹与良好品德,可以附加信件、照片、证书、新闻报道等支撑材料。学院严格审核教师申报材料,择优推荐至多1名候选人上报学校。推荐人选需在学院内进行公示。

5月8日前,学校复核候选人材料,登录省信息平台进行信息填报。

5月20日起,省教育厅选树活动办公室通过相关平台向社会展示推荐人选的事迹材料,广泛宣传,接受社会评议与监督,并于6月10日前将各推荐人选的社会评议情况反馈至各高校。

6月30日前,学校组织专家评审,从我校候选人中择优选树5名校级“最美教师”和教书育人楷模,并推荐1人参加省级评选。

四、工作要求

1.各学院党委要高度重视“最美教师”和“教书育人楷模”选树活动,做到深入发掘、广泛宣传,让身边的好老师成为新时代教师队伍的楷模,激励更多教师争做人民满意的“四有”好老师。

2.评选要严格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严把标准条件,公开透明操作,实施科学评价,真正把政治坚定、师德高尚、情怀深厚、贡献突出的优秀教师推选出来。严禁事迹或材料作假。

五、材料报送及要求

各学院于4月26日前将推荐人选《“齐鲁最美教师”和山东省教书育人楷模推荐表》(附件2)报送党委教师工作部。纸质一式5份,其中一份后附证明材料(推荐表中提及的荣誉、获奖、成果等需有证明材料)的目录和扫描件,目录中分类列清材料名称并标明页码。电子版+证件照1张(JPG格式,500*600像素,2寸大小)发送到邮箱jssz511@sdufe.edu.cn,文件名称为:学院(部)名称+推荐人姓名+最美教师。

材料报送地点:燕山校区办公楼511室

联系人:陆老师

联系电话:81793563(内部短号63563)


附件1:中共山东省委宣传部、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齐鲁最美教师”和山东省教书育人楷模选树活动的通知》(鲁教师函〔2023〕20号)

附件2:“齐鲁最美教师”和山东省教书育人楷模推荐表

党委教师工作部  党委宣传部

2023年4月14日

上一条:关于拟推荐2023年度“齐鲁最美教师”和教书育人楷模社会评议阶段候选人的公示 下一条: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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