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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首届“山东财经大学十佳教师”“山东财经大学十佳工作者”的通知

2024年08月08日 10:44  点击:[]

各党委: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精神,热烈庆祝教师节设立40周年,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激励全校教职工立足岗位,创先争优,凝心聚力推动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山东财经大学十佳教师、十佳工作者评选表彰办法》(暂行),学校决定评选首届山东财经大学十佳教师和十佳工作者(以下简称十佳教师、十佳工作者),并在教师节庆祝大会隆重表彰。现就做好首届十佳教师、十佳工作者评选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十佳教师: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五年及以上的在职在岗教师;以教学科研一线教师为主;40岁以下教师占一定比例。

(二)十佳工作者:从事党政管理、教辅、后勤服务工作五年及以上的在职人员;适当向管理一线教职工倾斜。

(三)近五年曾获省部级及以上优秀教师、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如无新的突出贡献,一般不再参加本次评选。

二、评选名额

各基层党委根据分配名额进行推荐。全校评选“山东财经大学十佳教师”10人,“山东财经大学十佳工作者”10人。

三、评选条件

(一)十佳教师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方面。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维护学校形象、声誉和发展大局。

2.师德修养方面。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进取精神,敬业爱生,严谨治学,品德高尚,为人师表,深受学生尊敬。

3.教育教学方面。热爱教学工作,高质量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尊重学生发展,遵循教育规律,积极推进教学研究创新和课程改革,在人才培养、教书育人等方面成绩显著。

4.科学研究方面。潜心学术研究,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产出较高层次的科研成果。服务社会产生明显社会效益、经济效益。

(二)十佳工作者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方面。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维护学校形象、声誉和发展大局。

2.能力业绩方面。爱岗敬业,作风扎实,团结同志,敢于担当,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出色完成岗位目标任务。认真钻研业务,推进工作创新,在解决难题、推进重点任务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做出较大贡献。

3.服务意识方面。维护发展大局,坚持以人为本,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做到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受到师生一致好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优先推荐

1.近五年,个人工作经验、先进事迹等被国家、省有关部门宣传推广的;

2.对省属本科高校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涉及的指标任务有突出贡献的;

3.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等业绩突出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评或取消其评选资格

1.存在《山东财经大学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中师德负面清单所列行为的;

2.受到师德师风处理、党纪政纪处分并在处理处分期内的;

3.发生安全、教学事故或出现重大工作失误,被通报批评的;

4.提供材料弄虚作假的,评选过程中拉关系打招呼的。

四、评选程序

(一)推荐申报。各基层党委根据学校分配名额(附件1),在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推荐候选人。申报的推荐候选人,学院须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基层党委须经党委会研究确定。

(二)部门初审。学校组织相关部门,依据评选条件开展推荐候选人的初审工作,重点审查候选人的思想政治、师德师风、科研诚信、教学质量及标志性工作成果等情况。

(三)学校评定。学校成立评审组进行评选,确定人选名单。评选应本着“严格标准、客观公正、优中选优、分类评比、多元评价”的原则进行。

(四)研究确定。评选结果报学校党委会审议,确定山东财经大学十佳教师、十佳工作者,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

(五)表彰奖励。对获评山东财经大学十佳教师、十佳工作者的人员,学校授予称号、颁发证书,在教师节庆祝大会予以表彰,并给予3000/人奖励。

五、有关要求

(一)本次评选活动为学校首届“双十佳”评选表彰,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做好推荐评选工作。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师生意见,坚持优中选优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把政治素质好、思想品德高、工作业绩突出、师生公认的优秀人选推选出来。

(二)要以本次评选活动为契机,认真选树在学校事业发展中爱岗敬业、务实创新、勤奋耕耘、无私奉献的先进典型,大力营造积极向上、追求进步、主动作为、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激励全校师生员工勇于开拓、奋发有为、创先争优,为学校高质量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三)十佳教师应注重推选教学、科研业绩突出的一线中青年教师;十佳工作者应注重推选管理服务一线的中青年教职工。学校领导、中层单位主要负责人原则上不参加本次评选。

六、材料报送

(一)参加十佳教师的推荐人选填写《山东财经大学十佳教师候选人推荐表》(附件2)、参加十佳工作者的推荐人选填写《山东财经大学十佳工作者候选人推荐表》(附件3)。

(二)各党委填写《山东财经大学十佳教师、十佳工作者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4)。

(三)各党委请于815日、16日集中两天将以上材料(各一份)报送党委教师工作部(燕山校区办公楼511室),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陆老师  徐老师

话:81793563 81280833

箱:jssz511@sdufe.edu.cn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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