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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山东省优秀教师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2024年08月10日 13:44  点击:[]


各学院(教学部)党委:

    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评选表彰山东省优秀教师的通知》要求,现就我校山东省优秀教师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选名额

    各学院可推荐1名人选。没有合适对象的可不推荐。

    二、推荐条件

    详见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教育厅文件通知(附件1)。

    三、评选范围

    根据上级通知要求,学校领导个人不参加评选,符合评选条件的高校二级机构的负责人可推荐,但最终入选数量控制在在高校表彰数量的15%以内。对于参评学校首届十佳教师的人选不做限制,可同时参加本次推荐。已获得省部级及以上表彰或已获得“山东省优秀教师”表彰的人员原则上不再推荐(山东省杰青等人才称号、山东省教学名师等不受限)。

    请各学院党委在推荐过程中充分考虑,审慎确定推荐人选,把符合条件的具有竞争力的教师推荐出来。

    四、推荐程序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推荐、民主择优的方式进行。学校根据评选条件和业绩条件对推荐人进行审核,择优确定推荐人选。推选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整理汇总推荐材料并报省教育厅。

    五、材料报送

    1.《山东省优秀教师推荐审批表》(附件2),一式5份;

    2.《山东省优秀教师推荐汇总表》(附件3),一式1份。

    请各学院于8月15日将纸质材料报送党委教师工作部(燕山校区办公楼511室),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陆老师 徐老师

    电  话:81793563 81280833

    邮  箱:jssz511@sdufe.edu.cn


附件1: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评选表彰山东省优秀教师的通知

附件2:山东省优秀教师推荐审批表

附件3:山东省优秀教师推荐汇总表


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4年8月10日


上一条:2024年度山东省优秀教师拟推荐结果公示 下一条:关于评选首届“山东财经大学十佳教师”“山东财经大学十佳工作者”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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