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教学部):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培养造就一批思想品德优良、专业知识扎实、学术成就显著、开拓创新能力强、教学改革成效显著的教学骨干,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决定开展2020年校级教学名师评选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校在编在岗专任教师。
二、申报条件
1.申报人应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为人师表,师德高尚;长期从事一线教学工作,培养优秀学生有突出贡献;对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有重要创新,教学成果和教育质量突出;在教育领域享有较高声望,师生群众公认。
2.申报人原则上应具有10年以上高校教龄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3.申报人近6学年(2014—2020学年)主讲课程的平均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96学时/学年,每学年必须为本科生主讲一门课程。
三、申报评选程序和数量
1.个人申请。符合上述推荐评选条件的教师向所在学院提交申报材料。
2.学院推荐。各学院按照上述条件要求对候选人进行材料初审和综合评价,择优推荐至多1名候选人上报学校。
3.学校评选。学校对候选人进行材料复审,并组织专家进行公开、公正评审,从中择优遴选出5名校级教学名师。
四、申报材料及时间要求
(一)申报材料
1.《校级教学名师候选人推荐表》(附件1),一式5份(其中一份后附证明材料的目录和复印件。证明材料包括申报表中填写的奖励,荣誉,教改项目,教研论文、专著、自编教材,教学获奖及成果推广应用,科研,代表性成果,目前承担的主要项目等。目录中按填表顺序分类列清材料并标明页码)。
2.《校级教学名师候选人汇总表》(附件2),一式1份。
3.证明材料原件。
4.电子材料:候选人推荐表、汇总表的电子版发送至pingjiangpingyou@sina.com,邮件名称请注明“××学院推荐申报2020校级教学名师”字样。
(二)材料报送时间
请各学院于2020年6月29-30日,将以上需提交的材料报教师教学发展与评估中心(燕山校区办公楼513房间),过期不予受理。证明材料原件现场审核后退回。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88596271。
教师教学发展与评估中心
2020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