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我校2022年教学业绩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
1. 我校在编教职工2022年度获得的教学业绩,主要包括专业建设、课程建设、研究生教学案例库建设、教改项目、教研论文、教材建设、教学比赛、教学成果奖、指导学生实践获奖、优秀学位论文指导教师、指导研究生优秀创新成果等。
2.时间范围:以正式发文为准,发文时间在2022自然年度内。
3.人员学术归属单位与科研业绩系统一致。
二、统计操作
1.登录方式
教职工可登录山东财经大学主页,点击右下方“快速通道”中的“服务门户”,输入工号、密码进入,点击 “业务直通车”中的“教学业绩”图标,可进行个人教学业绩的查看和录入,校外用户登录时需通过VPN进行访问。
2.教师和学院(部门)管理员需进行的操作
教务处、研究生院、团委、教师工作部等职能部门掌握公布文件且团队成员明确的,已经在本系统中完成了教学业绩及其人员的录入;职能部门未掌握公布文件,或文件中团队成员不明确的,职能部门未完成录入,还需业绩第一完成人进一步补充录入。教师录入前先查看系统里是否已有相关信息,如有,则直接核对、提交即可,不要重复录入;如没有,再补充录入并提交。学院管理员需审核本学院老师提交的情况。
具体情况如下:
(1)职能部门掌握证明材料,且由一人独立完成的项目、成果、获奖
如指导学生获奖、教学比赛、优秀学位论文指导教师等,职能部门已录入完毕,教师本人登录系统进行核对即可,无需操作。学院无需审核。
(2)职能部门掌握证明材料,且由多人团队合作完成取得的项目、成果
①公布文件中列明团队成员的,如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改项目、教学成果奖等,职能部门已录入完毕,教师本人登录系统进行核对即可,无需操作。学院无需审核。
②公布文件中未列明团队成员的,职能部门已录入该条业绩的内容和负责人,还须负责人登录系统完善项目组成员信息,然后提交;成员查看即可,不要重复填报。学院管理员需审核。相关职能部门审核认定。
即程序为:负责人录入团队名单,提交→学院审核→职能部门审核认定。
(3)职能部门不掌握证明材料,教师需自行填报的教学业绩
职能部门不掌握证明材料的,如教研论文、教材出版、案例库入库等,尚未录入。需项目负责人录入业绩和团队成员,并将证明材料原件的PDF版上传到系统中,然后提交。学院管理员需审核。相关职能部门审核认定。
即程序为:负责人录入业绩、团队名单和证明材料,提交→学院审核→职能部门审核认定。
注意时间务必录入准确,仅录入2022自然年度内取得的业绩。
3.各类教学业绩在系统中的对应栏目
取得教学业绩的类别 |
教学业绩系统内的对应栏目 |
一流课程、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等 |
课程建设(分立项、升级和结项模块) |
一流专业等 |
专业建设(分立项、升级和结项模块) |
研究生案例库建设项目 |
案例库建设(分立项和结项模块) |
教改项目、实践教学项目、教育部产学研协同育人项目等 |
教改项目(分立项和结项模块) |
教研论文 |
成果管理à教研论文 |
教材出版、教材获奖 |
成果管理à教材获奖 |
团委项目指导学生获奖 |
成果管理à指导学生获奖 |
研究生教学案例入库(哈佛、毅伟、中国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全国百篇优秀管理案例) |
成果管理à 教学案例 |
校级以上青年教师教学大赛、教学创新大赛、思政教学比赛等获奖 |
成果管理à教学比赛获奖 |
教学成果奖 |
成果管理à教学成果奖 |
优秀学位论文指导教师 |
成果管理à优秀学位论文 |
研究生优秀科技创新成果奖、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奖指导教师 |
成果管理à指导研究生创新成果 |
4.关于教研论文录入的说明
(1)教研论文的范围。需至少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山东财经大学学术期刊分类目录》认定的教育学类期刊发表的论文;标注有教研教改项目资助发表的论文;论文题目关键词中有教育或教学等字样的论文。
(2)已录入科研业绩系统的论文不要再重复录入教学业绩系统。
(3)被知网收录的论文不需报原件;未被知网收录的需在系统中上传证明材料,包括期刊封面、目录、文章全文,通过系统的附件功能上传。被检索的论文,需将检索证明原件全文扫描,通过系统的附件功能上传;检索证明中,必须注明document type,否则一律按照会议论文对待。
5. 关于教材出版录入的说明
教材出版和教材获奖(含规划教材)都录入在“教材获奖”栏目中,如教材出版且获奖,则就高(即只录入获奖情况);如只出版,则“获奖级别”录为“其他”,“获奖等级”录为“未分等级”。
三、其他说明
1. 参考文件
(1)政科[2015]4号:山东财经大学教学科研社会服务成果认定及量化管理办法(试行),政科[2017]2号:山东财经大学教学科研社会服务成果奖励办法(修订)。(涉及教学成果奖、教改项目、教研论文、教材建设、优秀学位论文指导教师、研究生教学案例入库等)
(2)政教[2018]11号:山东财经大学教学业绩认定量化管理及奖励办法。(涉及专业建设、课程建设、研究生教学案例库建设、教学比赛等)
(3)政科[2018]10号:山东财经大学教学科研社会服务成果认定及量化管理办法补充规定(涉及教育部产学研协同育人项目,专业学位优秀论文,研究生优秀科技创新成果奖、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奖等)
(4)政学[2018]14号:山东财经大学社会实践和创新竞赛成果奖励办法(试行)(涉及团委创新实践项目指导教师)
2.团队分值的分配
团队合作取得的教学业绩,分值的分配按照《山东财经大学教学业绩认定量化管理及奖励办法》(政教[2018]11号)中第二十一条进行,即根据位次按比例分配。团队成员及位次,公布文件中有团队成员的,按文件执行;公布文件中无团队成员的,由团队负责人确定,一经确定不再更改。
3.本次统计暂不上报奖金分配办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时间要求
本次申报统计工作时间为2023年3月28日—2023年4月10日。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各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各类项目进行录入和审核,并就老师提出的疑问做解释说明。
单 位 |
负责人 |
负责项目 |
联系电话 |
教务处 |
李老师 |
1.本科专业建设 2.本科课程建设等 |
82617623 (内线77623) |
梁老师 |
1.教材建设及获奖 2.本科教改项目(含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 3.本科优秀学位论文指导教师 4.本科教学成果奖等 |
81791950(内线61950) |
研究生院 |
陈老师 |
1.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指导教师 2.指导研究生优秀创新成果等 |
88525292(内线65292) |
杨老师 |
1.研究生课程建设 2.研究生案例库建设 3.研究生教改项目 4.研究生教学成果奖等 |
82911596(内线71596) |
团委 |
李老师 |
团委项目指导学生获奖 |
88525306(内线65306) |
教师教学发展与评估中心 |
王老师 |
1.教学比赛获奖 2.教研论文 |
88596271(内线66271) |
教师教学发展与评估中心、
教务处、研究生院、校团委
2023年3月28日